您的位置:

首页 >> 法制建设 >> 法律法规


促一方发展 保一方平安——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具体化制度化

[ 来源: | 作者:ffzfw | 发布时间:2016-04-27 | 浏览:1994次 ]

来源:人民网

平安值千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平安是人民幸福安康的基本要求,是改革发展的基本前提。为了进一步深化我国的平安建设,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是主要抓手。

中办国办近日印发的《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规定》,通过具体的制度安排和工作举措,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作出了全面规划设计,真正使铁规发力、禁令生威。

既是铁规亦是良策

实践证明,凡是平安建设搞得好的地方,一定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落实比较到位的地方。“综治领导责任制的落实,极大地促进了安徽省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全省8类严重暴力案件连续6年下降,群体性事件连续11年下降,每10万人命案发案数连续5年保持全国最低水平,群众安全感满意度逐年上升。”安徽省综治办督导处副处长王斌介绍。

“同时,也要看到,由于以往有关综治领导责任制的政策文件原则性规定比较多,有的地方还存在领导责任制实施难等问题。”中央综治办有关负责人说,在会同有关部门起草《规定》时,力图增强文件的操作性,紧紧围绕谁来问责、问谁的责、怎么问责、什么情况下问责,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和责任内容,规范追责情形和方式,强化督导检查措施,着力划出几条硬杠杠、设定几个硬程序。

可操作性强,才能够避免文件停留在纸上。“《规定》的主要内容和价值就在于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领导责任具体化、制度化。”中央党校党史教研部主任谢春涛认为。

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

“让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知道自己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要承担的责任,会促使他们像重视经济工作那样,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谢春涛说,《规定》强调落实“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地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第一责任人。这一点,抓住了“关键少数”中的关键。

每月两张表,一张“经济报表”,一张“平安报表”,是浙江省各级党政领导干部重要的工作资料。“我们建立了由各级党委一把手任组长的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建立定期分析社会稳定形势制度,像分析经济形势那样定期分析社会稳定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平安综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浙江省综治办督查考评处处长秦长保说。

浙江的实践表明“抓好责任落实,首先要明确责任”,中央政法委综治三室主任彭波说,《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党委、政府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责任,明确了各地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第一责任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承担分管工作范围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责任。

“当前,维护公共安全任务繁重,必须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作用和政府主导作用,各级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亲力亲为,推动形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和生动局面。促进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以及有关方面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作为重要民生工作抓紧抓好,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一把手工程。综合运用评估、督导、考核、激励、惩戒等手段,形成正确导向,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中央综治办有关负责人说。

“一票否决”动真碰硬

要想铁规生效,必须敢于动真碰硬。“《规定》明确,责任追究方式包括一票否决、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等,力度较大,有震慑力。”谢春涛说,通过下抓一级的办法实行督导和追究,这就保证责任督导和追究主体有足够的权威,能解决领导责任制实施难的问题,使责任督导和追究能够落实。

《规定》第三章“督促检查”与第五章“责任督导和追究”,确保了责任制的落地。在督促检查方面,《规定》从明确目标管理责任制、签订综治责任书、年终总结和工作报告、开展专项督查、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规范表彰奖励办法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具体措施。

其中,最重要的是把其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评价考核内容,与其业绩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等挂钩。谢春涛认为:“这一措施,抓住了责任制的牛鼻子,有着指挥棒的作用,如果得以落实,一定会促使各级党政主要领导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同时,《规定》明确了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责任督导和追究的6种情形,明确了通报、约谈、挂牌督办、一票否决、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等多种责任督导、追究方式,明确了相应的实施主体和程序,明确了从重和从轻进行责任督导和追究的情形。“对社会治安稳定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单位,一定要加强责任督导和追究。”中央综治办有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