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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治领导责任制与四个全面战略的关系

[ 来源: | 作者:ffzfw | 发布时间:2016-04-13 | 浏览:2072次 ]

来源:法制网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规定》明确,坚持问题导向、法治思维、改革创新,抓住“关键少数”,强化担当意识,落实领导责任。综治领导责任制是新时期下我们党和政府增强治国理政能力,落实推进“四个全面”战略的重要举措,具有重大意义。

一、综治领导责任制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保驾护航

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小康社会”是由邓小平同志在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在规划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蓝图时提出的战略构想。小康社会涵盖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五项指标,其中社会管理体系更加健全作为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能否建立科学的社会管理体系是小康社会建设是否全面的关键。在全面推进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征程中,通过落实综治领导责任制,既能给建立社会管理体系提供领导核心,同时也为小康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五位一体的建设模式保驾护航。

二、综治领导责任制为全面深化改革减压稳压

中国改革开放进入到深水期,“剩下的都是硬骨头”,全面深化改革是对既有利益格局和秩序的调整,是对传统生产方式和治理模式的创新,其中矛盾重重、困难重重,必然会带来一些社会性的问题与冲突,这是改革的阵痛,是不可避免的。为了能够为全面深化改革减压稳压,有效地解决改革过程中的问题,就需要我们落实综治领导责任制,需要通过明确领导职责和权限,明确追责机制和考核方法,来统领和落实在全面深化改革过程中如何处理稳定和发展的问题。综治领导责任制就是为了建立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任务分解为若干具体目标,制定易于执行检查的措施,使全面深化改革在稳健中不断深入推进。

三、综治领导责任制是全面依法治国的主要内容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综治领导责任制进一步明确了责任主体和责任内容,规范了追责情形和方式,上升为党内法规,细化操作层层压实责任,是全面依法治国的主要内容。

四、综治领导责任制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重要抓手

全面从严治党是新时期我们党关于如何保持先进性的科学举措,是处理党的勤政和廉政的问题,关系到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综治领导责任是党的勤政的重要内容,是对领导干部如何更有效、更科学、更合理地进行社会管理的新要求,同时也是改革领导干部考核方法。强调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进一步明确了党委、政府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责任,建立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绩档案,确立以“廉政和勤政”为核心的现代考核制度。

综治领导责任是我们党和政府的战略思维、辩证思维、创新思维、底线思维相结合的制度性成果,是面向中国具体实践问题的新办法,是治国理政新思路的有机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