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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破解综治信息化建设难题

[ 来源: | 作者:ffzfw | 发布时间:2016-06-14 | 浏览:1787次 ]

来源:法制日报

没有平安建设的信息化,就没有平安建设的现代化,信息化又离不开数据的标准化。在这个意义上,作为我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第一个国家标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础数据规范》的公布与实施,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域的一件大事,标志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轨道。

信息的采集和运用是实现社会治理、做好综治工作的基础,特别是在“大数据”和“互联网+”时代,各类数据构成的信息已成为社会治理的基础性资源。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政法综治战线要主动适应新形势,增强风险意识,坚持多方参与、合作共享、风险共担,坚持科技引领、法治保障、文化支撑,创新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法手段,推进公共安全工作精细化、信息化、法治化,不断提高维护公共安全能力水平,有效防范、化解、管控各类风险,努力建设平安中国。孟建柱同志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强化大数据深度应用,提高信息综合利用水平和情报预警能力,推动侦查破案从循迹追踪向精准发力转变,治安防控从人力密集型向科技集约型转变,风险防控从被动响应向主动预防转变。近年来,各地从创新社会治理、深化平安建设的实际出发,在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深化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优化服务管理功能、加强信息安全保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实践,取得显著成效。

然而,随着综治信息化建设应用的不断深入,也出现了一些不适应动态化、信息化条件下综治工作的问题,如原有统筹规划存在不到位、管理机制不健全、建设标准不统一等。就全国范围来看,一些信息系统、基础设施相互不支持、不互联、无法共享,导致“大数据”变成“小数据”,出现了“信息孤岛”“数字鸿沟”,也造成了重复建设、资源浪费,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综治信息化建设的深入推进,因此,制定综治基础数据规范相关国家标准势在必行。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础数据规范》的出台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综治信息化建设提供了重要支撑和保障。一是有利于推动综治信息建设标准化,为各级综治部门加快构建纵向贯通、横向集成、共享共用、安全可靠的平安建设信息化综合平台提供了标准化依据,使综治信息系统建设有标可依,数据交换有章可循,信息化有据可考。二是有利于提升社会治理规范化水平,促进综治领导责任制的落实,推进综治中心、视联网中心和综治队伍建设及网格化管理,有效推动社会协同、部门联动、资源整合。三是有利于形成综治工作合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础数据规范》以问题为导向,强化了整点地区排查整治和出租屋、物流寄递行业管理等重点工作,可以有效推动治安联防、问题联治、矛盾联调、平安联创形成合力。

链接“信息孤岛”,填平“数字鸿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础数据规范》的诞生只是第一步。各级政法综治部门要以规范出台为契机,主动适应社会信息化发展大趋势,进一步整合资源力量、完善标准体系,推动各类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数据集成应用,努力在防控风险、服务发展、破解难题、补齐短板上求突破、下功夫,不断提高动态化、信息化条件下驾驭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水平。